广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7346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469元。根据社保规定,参保单位要根据职工的工资标准在3469元-17346元之间申报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也可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在3469元-17346元之前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并按照比例缴费。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14%;
(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7%;
(3)生育保险:个人不交费,单位缴费0.85%;
(4)工伤保险:个人不交费,根据行业标准缴纳;
(5)失业保险:个人缴费0.2%,单位缴费0.65%;
广东社保每月缴纳4500元以上的员工已经达到了最高档次,即缴纳社保基数超过了广东省的上限。根据广东省社保政策规定,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应该在广东省的最低和最高基数之间,最低基数为2235元,最高基数为22352元,具体缴纳金额根据不同基数和社保项目而定。因此,4500元以上的员工已经达到了最高档次,缴纳金额不会再增加。
广东社保缴费标准因年份不同而异:
1994年广东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226元;
1995年广东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27元;
1996年广东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407元;
1997年广东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290元。
目前,广东各地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缴纳比例为8%,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缴纳比例为2%,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缴纳比例为0.2%,生育保险个人部分不缴纳,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缴纳比例为0.1%~1.6%。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