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自定。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社保缴费比例是由政府部门制定的,企业和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用。东莞市的社保缴费比例也是由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企业和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保费用。如果企业或职工不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惩罚。因此,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保费用。
东莞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1、缴费基数:上限14958元、下限2408元;2、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8%;3、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不用缴费。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2380.2元;2、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5%,个人不用缴费;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3、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不用缴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1、缴费基数:基数上限11901元;基数下限1510元;2、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2%;3、非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不行。东莞社保不能直接在网上转移到武汉,因为各地社保系统相互独立,不具备互通的功能。如果需要转移社保,需要先在原地办理社保注销手续,然后再到目标地重新申请参保。因此,如果需要将东莞社保转移到武汉,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