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拍卖后,申请安置费的收款时间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具体来说,拍卖成交后,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如果是唯一的房产,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仍然是可以查封拍卖的。
是否将房子拆了不分给儿女,主要取决于房子的所有权和父母的意愿。如果房子是父母的财产,他们有权决定如何分配自己的财产,包括是否将房子拆分给儿女。
如果父母不想将房子分给儿女,或者想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配,这是他们的自由选择。不过,父母应当考虑到儿女可能的感受和需求,以及家庭关系的和谐。在做出决定之前,可以与儿女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想法。
房子拍卖流程如下:
拍卖前,查封房屋。
拍卖前,评估房屋。
第一次拍卖。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第二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三次拍卖。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变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所有权转移。不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