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由其控制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告日当日及前五日内买卖公司股票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公告日算起的二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
(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达到5%以上,且买卖本公司股票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上;
(二)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达到1%以上,且买卖本公司股票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的0.5%以上。”
因此,上市公司高管卖出自家公司少量股票是否要公告,主要取决于其持股比例和买卖股票的数量是否达到上述规定的标准。
非标是指指某公司在所有的财务报表中专门设置的综合管理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权平均利润表、权益负债表、营业外收入明细表、所得税明细表、营业外支出明细表、利润表、财务报表、财务费用明细表、净亏损、净利润、资产负债表、市盈率、市净率、市净率、市净率、主营业务收入报表、主营业务利润、现金余额表、净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