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过渡性补发根据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及现行农村低保标准计算发放。具体计算方法是:如果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现行农村低保标准增速,则按照现行农村低保标准增长1倍计算发放过渡性补发;如果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或等于现行农村低保标准增速,则按照现行农村低保标准不变计算发放过渡性补发。
江苏过渡性缴费指数的计算方法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职工享受该养老金的具体比例,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
江苏过渡金补发的条件是2019年12月31日前在江苏省社会保障系统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和个人。
企业包括在江苏省营业执照注册的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等,个人包括在江苏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各类用工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
另外,过渡金补发对象的申请要求符合江苏省“终身制”住房保障登记管理规定,且申请补发日期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