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一般是指农村的社会贤人,即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人。
新时代乡贤的标准则更为明确,指户籍(原籍、祖籍)、姻亲或工作跟当地有关系,拥护党的绝对领导,在当地品行好、有声望、有能力、有影响力的,热衷公益事业、对家乡社会经济等方面有较大贡献的新老“当地人”(社会贤达)。
因此,乡贤不一定是指户口还在乡里的人。
他们可能户籍已经离开乡村,但因为姻亲、工作或其他原因与乡村保持联系,并对乡村发展作出贡献。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些在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的乡绅,都被称为“乡贤”,由此而形成了乡贤文化。
唐朝《史通杂述》记载:“郡书赤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明朝,朱元璋第16子朱曾撰《宁夏志》列举“乡贤”人物,开始建乡贤祠。凡进入乡贤祠的人既要有“惠政”,又要体现地方民众的意志;清代,不但建有乡贤祠,还把乡贤列入当地志书。“乡贤”是中国各地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人。
重构传统乡村文化,需要一批有奉献精神的乡贤。从乡村走出去的精英,或致仕,或求学,或经商,而回乡的乡贤,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参与新农村建设和治理。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文化道德力量可教化乡民、反哺桑梓、泽被乡里、温暖故土,对凝聚人心、促进和谐、重构乡村传统文化大有裨益。
乡贤文化是凝聚中国海内外人士的文化纽带。乡贤文化是一个地域的精神文化标记,是连接故土、维系乡情的精神纽带,是探寻文化血脉、张扬固有文化传统的精神原动力。
乡贤的定义是指在特定乡镇或者村庄中受到广泛认可,具有深厚的文化、道德、经济等领域知识和经验的人。
围绕乡贤的含义可以理解为围绕着某个地区的知名、有声望的人物展开的一系列活动。乡贤,是指在特定乡镇或者村庄中受到广泛认可,具有深厚的文化、道德、经济等领域知识和经验的人。在乡村社会中,乡贤往往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力,因此,围绕乡贤开展各种活动和组织是为了弘扬乡贤优秀传统和文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以及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在中国人文史上,乡贤是一种传统。古代社会中,“乡贤”是指各个乡村中口碑最好、社会知名度最高的人。乡贤除了对当地村庄员工的知识、技能等教育和管理,还有推动村庄文化、技术、经济等多方面的发展作用。尤其是在民间,乡贤更具有传世的历史意义,可以说乡贤是中国乡土文化中的瑰宝,所有乡贤都是不可代替的人才,他们在乡镇社区中起到了教育带动和凝聚群众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