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应作为福利性开支,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团体意外险(Group accident insurance)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团体保险是公司为员工购买的保险,属于企业的群体保险计划,个人无权改变保单内容和受益人。如果个人需要更改保单内容或受益人,应该向公司申请并获得公司同意,然后公司可以进行相应的更改。个人可以撰写委托书给公司代为更改或办理相关事宜,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