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用人单位方可申请生育津贴
①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②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③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线上申请(以广州为例)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三、在搜索栏搜索“生育津贴”
四、选择“生育津贴待遇申领(一般情形)”
五、点击进去后,选择“在线办理”(如您对办理条件与所需资料等有不清楚的,也可先点击“查看指南”后再办理)
七、完成信息自检后,按要求填写表单
八、填写完表单,上传相关资料
九、完成资料上传后,选择一个医保分中心为您服务,其中“收取办理材料地址”与“大厅取件”应保持一致,广州市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实行全市通办,所有医保分中执行统一经办标准,选择任一分中心均不影响业务办理,也不需要到现场或者递送相关材料,直接确认提交就可以了。如有问题,您所选择的医保分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与您联系。
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参保缴费≥12个月或)分娩/实施计生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的,在产假(含计生手术休假)与申领待遇期间正常登记参保并缴费的,次月可发放生育津贴;
2、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申办生育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广州生育津贴流程
1、资料
(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注明怀孕周数);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广州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广州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3. 在搜索栏搜索“生育津贴”。
4. 选择“生育津贴待遇申领(一般情形)”。
5. 点击进去后,选择“在线办理”。
6. 按网办流程实名认证后第一步是信息自检,选择“一般情形”“经办人信息”填写经办人资料,如为参保人本人办理的,填写参保人本人信息; “申请主体信息”填写单位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与法人身份证不清楚的,可暂填写“0000”(为不影响业务办理,请尽量将信息补充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