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各类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界定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养老保险: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在 1999 年底前的下列年限: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用于确定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
2. 医疗保险:西安市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界定与养老保险相似,指的是职工在 1999 年底前的工龄。满足一定视同缴费年限后,职工在退休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3. 失业保险:在西安市,失业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视同缴费年限累计。
4. 军人军龄:军人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其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办理退休时,军龄可与其他缴费年限累计,从而确定退休待遇。
5. 事业单位职工:西安市事业单位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界定,一般参照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即职工在 1999 年底前的工龄。
需要注意的是,各类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界定政策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因素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请以当地社保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职能部门。
西安市水务局负责统一管理和供应西安市范围内的农村、城镇及郊区地区的安全饮用水。全市市有5个供水水厂,分别为西安市九十六号水厂,西安市下河水厂,西安市司门沟水厂,西安市护城河水厂和西安市小碑沟水厂,它们的供水范围如下:
1.西安市九十六号水厂:新城区、长安区、碑林区、莲湖区、临潼区、阎良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
2.西安市下河水厂: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灞桥经济开发区。
3.西安市司门沟水厂:高陵区、户县、周至县
4.西安市护城河水厂:长安区
5.西安市小碑沟水厂:灞桥区。
有编制的。
招聘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关爱学生,师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有做中学教师的职业理想。
2.普通话标准,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本科学历者需具有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教学业绩优异;研究生学历者,各阶段学历专业均应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或高度相关。
4.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获得市级教学能手以上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获得正高级教师职称、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
5.省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名师、优秀(模范)教师或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称号获得者优先考虑。
6.2022届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党员或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