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新交规肇事逃逸只扣六分不好。
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更严重的是对社会法律体系形成负面影响。
扣六分的处罚并不足以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也不能给受害者和公众带来足够的安全感。
应该对肇事逃逸行为进行更为严厉的处罚,比如吊销驾驶证、判刑等以重罚重罪,同时也要进行更为有效的打击和预防。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在理论上,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
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