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一般情况下,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职工医保增员,那么就能当月增加当月缴纳医疗保险费。
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会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
可能是因为您之前在多个统筹区有参保记录,导致医保系统在升级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时,您的参保信息在数据迁移过程中产生了多个人员编号的情况。
对此,请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前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事窗口办理个人信息维护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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