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杨得志故居
杨得志故居位于株洲市株洲县南洲镇湘渌村(原南阳桥乡三望冲村)。1911年1月,杨得志出生于醴陵县南阳桥(今属株洲县南洲镇)。1928年参加工农革命军,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起任中国工农红军排长、连长、团长、副师长、师长、纵队司令员、野战军司令员、……
2.渌口博物馆
渌口博物馆是杨得志故居主体文旅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渌口区第一座博物馆。渌口博物馆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设有杨得志上将生平业绩陈列、渌口历史文化、临时展览三个主体展厅。红色基因与自然生态相得益彰,在弘扬红色历史文化,传播革命精神,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在株洲湘江钓鱼,需要遵守以下禁止规定:
禁止在禁渔期进行钓鱼活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湘江流域的禁渔期,期间禁止一切捕捞活动。
禁止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钓鱼。如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方式,以及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渔具。
禁止在禁钓区域进行钓鱼活动。如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其他依法划定的禁钓区域。
禁止捕捞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动植物。如中华鲟、白鲟、长江鲟等濒危鱼类,以及水生植物中的珍稀品种。
禁止超过规定捕捞量。根据当地渔业资源状况和渔业管理部门的规定,钓鱼者应控制捕捞量,不得过量捕捞。
禁止丢弃垃圾和污染物。钓鱼者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钓鱼过程中丢弃垃圾、污染水体。
禁止破坏水域生态环境。钓鱼者应爱护水域生态环境,不得破坏水生植物、水生动物栖息地等。
禁止妨碍他人正常垂钓。钓鱼者应尊重他人权益,不得妨碍他人正常垂钓活动。
总之,在株洲湘江钓鱼时,钓鱼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共同维护湘江水域的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