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奉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其内涵核心为“四个并重”,即“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它是现阶段中国倡导的核安全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国际社会和中国核安全发展经验的总结。
核设施,是指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和其他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设施等。
我国核安全观的六个字是理性、协调、并进。
“理性”旨在突出核能事业安全与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
“协调”旨在阐明核安全领域国家自主与国际合作的关系。
“并进”旨在阐明四个方面的并重,发展与安全并重、权利与义务并重、自主与协作并重,以及治标与治本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