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28日。综援金一般会每月一次存入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受委人的指定香港银行户口(不接纳联名银行户口)。
援助金的发放日期会载于申请结果通知书内(付款日为每月的1-28日的任何一日,每个个案的付款日都有所不同)。在特殊情况下,社会福利署可安排将现金直接送交申请人。
1 香港综援双粮是每两个月发放一次,具体发放时间可能会因节假日或特殊情况而有所调整。
2 综援双粮的发放时间由社会福利署负责,通常会在每两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一开始发放,发放日期会根据不同的区域和户口号码而有所不同。
3 如果你想了解具体的发放时间,可以通过社会福利署的官方网站或拨打他们的服务热线查询,同时也可以在综援双粮的领取通知书上查看发放日期。
香港综援金每月的领取日期是根据受援者的出生日期来决定的。
一般来说,受援者的出生日期在1日至10日之间的,每月的综援金领取日期是当月的11日;出生日期在11日至20日之间的,每月的综援金领取日期是当月的21日;出生日期在21日至月底的,每月的综援金领取日期是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方便综援金的管理和发放,确保每个受援者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到应有的综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