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强制执行程序中,强制执行结束后,如果债权人认为已经达到了强制执行的目的,需要向法院申请结案。如果债权人不主动申请结案,则法院会在一定期间后将案件转交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机构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结案。
如果债权人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已经收回了全部或部分债权,则应当申请结案。如果债权人不申请结案,将会给债权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终结执行结案,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执行终结是为解决无法或无继续执行必要的问题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强制执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银行账户、股票账户等。如果被执行人的证券账户中有足够的股票可以用于弥补债务,那么执行人可以要求法院冻结并变卖股票,用于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