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到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窗口,准备相关材料。
2. 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3. 填写社保本人意愿中断更改申请表格,表明要继续参保。
4. 提供相关的工作和个人收入证明文件,证明自己有继续参保的资格。
5. 准备好复印件和原件,按要求提交给社保局工作人员。
6. 根据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缴费补缴或继续月度缴费。
7. 完成申请后,工作人员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社保记录更改为继续参保的状态。
深圳社保最晚会在每个月的15号前完成录入,具体时间会根据具体的工作日安排和节假日调整而有所变化。一般来说,社保的录入是在每月的最后一周进行,以确保及时处理和统计所有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
对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信息也会在录入后及时更新到个人社保账户中,以便参保人员核对和查询。
因此,参保人员需要在每月15号前确保相关信息已经录入,以免延误相关社保权益。
在深圳,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员工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本市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本人有求职要求。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 社会保障卡原件。
3. 银行账号原件或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4. 《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