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利息在每年的12月31号结算。社保利息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息周期,社保经办机构应在其结束后根据上年度个人账户记账额及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个人账户利息,并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能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这是国家规定的下限。
青岛市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推出了一项研究生10万元补贴政策。具体细则如下:
1. 补贴对象:在青岛市就业创业的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 补贴条件:申请人须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在青岛市就业创业满3年。
3. 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
4. 申请材料:
a.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 申请人在青岛市就业创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等;
c. 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
5. 申请流程:
a.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至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b. 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至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c.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确定补贴名单,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6. 补贴发放:补贴资金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方式由单位自行确定。
当年记入部分,按结息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个人账户金本息 (当年个人账户日均余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该账户上年结转的账户余额本息),按结息日银行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个人账户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