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通常在离庭审还有十天之前,法院会将起诉状的副本送给被告。
民事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通知被告。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一审期限为三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一审期限为六个月。
此外,如果被告未能通过上述方式接收通知,法院可能会选择邮寄或公告等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公告送达的期限为两个月,但如果联系不上被告,法院可能还会进行公示送达。
综上所述,被告通常能在立案后较短的时间内得到通知,但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类型和送达方式的选择。
刑事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结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案件的被告可能判处死刑的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以及有法定的期限,所以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结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
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前述规定的公诉案件结案期限。 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结案期限是受理后六个月以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审,需在六个月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结案,但是需要经过本院院长批准,仍需延长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需在三个月内结案。
已经立案但是没有证据应当积极的收集相关的证据,民事诉讼连证据的标准主要是客观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具体内容如下:
1、客观性。
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2、关联性
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
(1)、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
(2)、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
3、合法性
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