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小微企业会计准则》,小微商户在连续两年不经营不纳税、或者连续两年依法不能通过年检、或者年度会计报表总资产为零、或者连续二十年未办理年报时,由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小微商户不会因为不经营自动注销,其注销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步骤。企业登记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依法注销小微商户。
小微商户收单不超过5个的注销步骤如下:
1. 提前通知所有合作的收单机构,商户需要注销收单服务。
2. 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3. 联系合作的收单机构,提交申请注销收单服务的申请。
4. 根据收单机构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和文件的提交。
5. 等待收单机构审批并办理注销手续。
6. 确认注销成功后,及时通知相关合作方,停止与收单机构的合作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收单机构可能有不同的注销流程和要求,因此在注销收单服务时建议与对应的收单机构联系确认具体的办理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