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1. 人身自由权,即公民享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等侵犯的权利。
2. 财产权,这涉及到个人合法拥有和处理财产的权利。
3. 言论自由权,即公民有表达自己观点和意见的权利。
4. 信仰自由权,公民有权选择和信仰宗教或思想。
5. 平等权,所有公民都应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无论其种族、性别、社会地位或其他因素。
6. 受教育权,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7. 工作权,即公民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职业并工作。
8. 社会保障权,包括退休、医疗保障以及其他社会福利。
9. 诉讼权,当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上诉,寻求公正。
这些权益是每个公民应当享有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应无故剥夺。同时,公民也应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时间上永久与暂时的差别。
公民是一国具有该国国籍人民的身份证明,而绿卡通常是指非本国的外籍人士,到该国时取得的一定时期停留或居住的许可证明,由于这证明封面一般是绿色,所以称为绿卡,公民和绿卡的区别是永久和暂时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