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先跟直接领导说,也就是组长说,不要直接跟经理说。
因为直接领导对你的工作情况和个人表现比较熟悉,也更有发言权和决策权。如果直接找经理,容易引起领导的不满和不信任,也会影响离职手续的处理。
同时,辞职也需要尊重自己的上级领导,及时告知他们是一种基本的职场礼仪和职责,能够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关系。
在辞职前,建议提前考虑好离职事宜并与领导沟通,充分表达离职的原因和决定,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方式宣布离职,同时也要尽力保持工作质量,留下一个良好的工作印象。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建议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诉求和法律依据。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辞职理由:
1、家里孩子太小,离不开。
2、准备回老家发展。
3、父母生病需要照顾。
4、身体吃不消。
5、准备结婚生小孩。
6、回去读书,再也不打工了。
7、家太远了,上班太累。
8、回去读书,再也不打工了。
9、自己准备创业,不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