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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几月份开始
时间:2025-06-13 23:12:51
答案

自2015年3月1日起,房地产登记已开始实施。全国有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完成了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满足了使用新登记簿和新证书的条件。

房地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的原则,权利不变,证书不变,依法办理变更、转让等登记工作,逐步更换为新的房地产登记证书。

房产登报声明怎么办理
答案

声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建议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挂失房产证,向当地房产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证明该房产证已经丢失。随后,房管所会颁发临时证明并备案,证明您是该房的合法持有者。

2.在新证未补办出来前,最好去做一份登报遗失声明。登报遗失声明需要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

3.登报遗失声明一般需要6个月才能补办。在这期间,您需要持有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房产登记和房产证是一回事吗
答案

房产登记和房产证不是完全一回事。房产登记是指将房屋所有权等权益信息和土地使用权信息录入到国家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的过程,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认定和保障,属于法律程序。房产证是通过房产登记后,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证书,是房产登记的产物,是所有人合法持有和支配房产的凭证,属于文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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