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不可以的。
虽然公司是过错方,但它肯定舍不得补发那5000的,一般情况下,是由于公司想增加费用成本,降低公司利润,从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界面,直接有异议申诉,税务局就会主动联系公司财务人员或者法人,给你解决问题的。
离职后重新入职多次的情况下,如果最后一次离职的事项发生在两年内,仍然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纠纷申请。
但需要注意的是,仲裁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认为离职次数过于频繁或者存在其他关键性问题,可能会拒绝受理或者判决责任归属其他方。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离职与重新入职时要仔细考虑,尽量避免造成自身劳动权益受损。
我可以为您提供如下建议:
如果您在离职后发现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证据: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单位确实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证据可能包括工资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
2.咨询专业人士:您可以咨询律师或社保部门,了解您的权益并寻求专业建议。
3.向社保部门投诉: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行为。社保部门会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4.申请赔偿:如果社保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单位确实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行为,您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可能包括欠缴的社保费用、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罚款。
5.维权途径:如果单位不同意赔偿,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