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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员额人员是正式编制吗
时间:2025-06-20 18:19:13
答案

是的,公开招聘员额人员的编制是正式的。这些职位按照规定的职位级别和职能进行设置,并通过事先的审核程序进行批准。员额人员是根据正式的招聘程序选拔并录用的,他们享有与其他编制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如工资、福利、职业发展等。此外,这些职位是不可替代的,必须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以维护公共机构的规范化运转。因此,公开招聘员额人员的编制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一项正式的行政管理措施。

公开招标的三种评标方式的区别
答案

1. 供应商确定方式不同

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以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来参与投标;

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除了发布公告外,还可由采购人、评审专家分别作书面推荐,或者是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2. 文件发放日期不同

公开招标的要求是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竞争性谈判的要求是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的要求则是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3. 澄清修改时限不同

公开招标如果需要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若所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会影响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不足15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竞争性谈判的规定是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不足3个工作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竞争性磋商的规定则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不足5日,则应当顺眼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4. 评审方法不同

公开招标的主要评审方法为综合评标法以及最低评标价法。

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则是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以及最终报价,然后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出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对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将最终结果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的评审方法是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明确采购需求之后,要求所有参与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最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即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5. 评审侧重不同

公开招标(一般情况下)和竞争性谈判最主要考虑的是“价格因素”。

竞争性磋商最主要考虑的则是“综合指标”。在磋商中,供应商可以更明确的理解采购需求,而在最终报价中,采取的也是综合打分的方式,这同样也是对供应商综合能力的一个判断。

公开招聘送档案流程
答案

公开招聘送档案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转档手续: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的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审核档案: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进行转递。对不符合转递规定的,不得转出。

转递方式: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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