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保外用药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为用人单位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药费在医保范围内,应该从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那么,治疗工伤的医疗费超出医保范围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后续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缴纳,则由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62条规定,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处理,然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的医疗费用赔付标准为:
- 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 伙食补助费:工伤住院期间,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 食宿交通费:依据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 康复治疗费:要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医保报销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在此期间,社保局需要审核当事人提交的工伤认定书和工伤费用的缴费单据等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及时发放工伤赔偿费用到当事人指定的账户中。
具体的报销时间可能会受到报销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提交申请的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建议你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