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则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呼和浩特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呼和浩特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查询方法如下:
一、网上社保查询
1、进入呼和浩特人社局官网(点击进入),滚动下滑,点击“社保缴费信息查询”。
2、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查询即可。
二、电话社保查询
呼和浩特社保查询电话:12333
三、终端社保查询
呼和浩特市各区县社保中心都设有自助终端机,参保人只需携带社保卡,即可查询社保缴纳情况。
四、社保中心窗口查询
社保中心窗口查询,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参保区县去社保中心窗口找工作人员查询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