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农业政策: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农业政策,制定适合本地区实施的农业政策和措施,如农业补贴、农业保险、农业技术推广等。
管理农业项目:负责审核和监督农业项目的执行,涵盖农业基础设施、生态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等领域。
协调农村事务:处理农村的土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社会保障等问题,以及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监管农业市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市场规范、农业信息化等进行监管,确保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提供服务:向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市场信息和创业扶持,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益和生活质量。
农作物生产管理:涉及耕地的占用与调整、种子生产经营、化肥农药的使用、地膜及农资的经营等,旨在保障农产品生产的安全和产品质量。
畜牧养殖管理:涉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流行病疫情监测、疫病防治、兽药使用等,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林业资源管理:涉及山林抚育、林木采伐等活动的管理,以及森林防火、护林防护等工作等。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于2018年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发改农资〔2018〕630号),其中规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在确保农民自愿、有偿、有保障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益。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范管理,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土地经营,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秩序,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和高效农业发展。
健全农村土地市场体系。促进土地要素流动和市场化配置,构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推进土地资源有效配置。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保障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范管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管理政策,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加强农村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民的宅基地权益。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制定的200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要求,当中晚籼稻市场收购价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每百斤72元时,启动预案,由国家指定的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收购一定数量后,市场价格回升并稳定在最低收购价以上时停止执行。非国家指定企业可随行就市收购。最低收购价政策不同于过去的保护价收购政策。保护价收购是指所有国有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而最低收购价主要起托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