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可以申请慢性和重症疾病门诊补贴。
经过审核备案后,在市内定点医院、市外一级及其以上级别的公立医院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报销7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400元;同时,还可以申报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患者化疗、放疗所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视同住院医疗费给予报销,起付标准500元1年,报销比例70%。
申报的时候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二级及其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出院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保局(或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信息更改。
2. 填写信息更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社保局审核通过后,会进行信息更改,并重新发放社保卡。
需要注意的是,更改社保卡上的信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审核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更改信息前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社保卡服务网点,以便更好地了解更改流程和提供证明材料。
1.职工医保:
起付段:200元,支付比例80%。
报销限额:根据病种2000元或3000元,有多种慢性病累计限额5000元。
2.城乡居民:
起付段:200元,支付比例60%。
报销限额:年度限额800~1500元。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起付标准、支付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3000元。
3.在职公务员:
起付段:200元,支付比例90%。
报销限额:每年每人10000元。
慢性病病种范围及待遇
医保基金支付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2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