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是从1992年11月1日实行的,根据有关改策规定,1992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个人从1992年11月起缴费,此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附缴费年限:国家规定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单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一)职工医疗保险
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992元,最高不超过19962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
企业职工缴费:单位8%,个人2%。
(三)如何缴费
职工医疗保险:每月由税务部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