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规定,党员的组织关系可以转会村里的,只有以下四种情况:
1,从部队回来的复员退伍军人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
2,高等院校的毕业生暂时未找到稳定工作的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
3,长期在外经商务工并在外地入党的本村农民在彻底停业熄工回村时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
4,曾经在乡镇的直属基层单位(例如土地所、环卫站)或是部门(例如经管站、文化站、计生办等)工作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迁移到工作单位的本村农民,由于工作单位改制、解散或是被辞退等原因本人现已不在原单位工作而回村的,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
按照最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一个规定,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转落到党员所长期居住的村里党支部,或者长期居住的城镇社区党支部。
对于长期在外居住,是本村村民的党员,组织关系在村里党支部,可以每月通过电话或者微信或者书信给所在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一旦回来之后尽快向党支部报到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也可以不转组织关系,让村里开个党员身份证证明,以流动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居住地基层党组织活动。对于长期居住在外,跟村里基本没有任何联系最好让党员把组织关系转到所居住的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