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是处理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行政认定的权力;
2.区分不同情况,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包括: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予以没收和补办手续、并处罚款;
3.在具体适用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该建设工程处在正在建设过程之中,则应当由城市规划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
根据违章建筑(目前无具体法律规定)的内容相关规定,没有“超过XX年就不属于违章建筑”这一说法。只是十年以上不能认定违建,认定为违建的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只要满足相关条件,无论是多少年的房子,都属于违章建筑。
以下是我的回答,违建审批手续流程是不合法的,因为违建指的是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所以,没有所谓的“违建审批手续流程”。一旦发现违建,相关部门会要求其停止建设,并可能进行拆除或罚款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