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事故科在现场勘查后三日内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需要在三十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最长不超过六十日。交警部门会在五日内审核并送达当事人,如果审核没有问题,报告就会生效。如果当事人对报告提出异议,那么就会重新委托鉴定,再次进入三十日五日的流程。
如果您觉得事故科办事拖延,您可以进行投诉。首先,您可以直接向事故科的负责人或主管提出投诉。如果您觉得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您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另外,您还可以向相关的投诉平台或者行政部门投诉,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在投诉时,您可以提供详细的证据和情况说明,以便相关部门能够给予合理的处理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