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定,标准如下: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一、注:
1、项目人员配置数=项目面积÷R1+(50000-项目面积)÷10000×R2
2、所得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4、商务楼及单体楼可上浮 50%(30000M2 以下);
5、容积率在 3.0 以下可适当上浮 5%;
7、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可参照中物协规定。
二、管理人员配置
1、主任 1 人(20 万平米以上设主任助理)
2、客服主管 1 人(8 万平米以上)
3、保安队长 1 人
4、维修主管 1 人(小区业主在 800 户以上,50000平米 以上写字楼)
三、其他人员配置
1、客户助理:按每人 300 户业主计,超过 300 不足 600 按每增加 100 以上增加 1 人, 以此类推;
2、维修人员:80000平米 以下设 3 人(含班长),8 万——10 万设 4 人(设主管);10 万以上每增加 3 万 平米 增加 1 人;
3、保洁人员:每 10000平米 配置 1 人,设班长 1 人,商务楼每 5000平米 配置 1 人;
4、绿化人员:按建筑面积 8 万平米(或 800 户业败悄主)配置 1 人,20 万平米——30 万 平米 设班长 1 人,30 万平米以上设主管 1 人,容积率小于 3.5 以下可增加设 1 人;
小区物业不让改门外开合理。这是为了维护小区的整体风貌和安全性,门外开会影响小区的外观美观,而且不利于物业的管理和维护。
另外,开户外门也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盗窃、骚扰等问题。因此,物业有权禁止业主更改门外开启方式,以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美观。同时,如果有业主有特殊需求,可以与物业沟通,并尝试寻找其他解决方案。
根据《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及《物业管理人员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小区物业人员配置标准应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三个类别,应根据物业面积、服务内容以及业主需求量等因素确定。
具体而言,管理人员应配置物业经理、安全主任、财务会计、秘书、维修工长等;技术人员应配置电工、水工、木工、油漆工、绿化工、保洁员等;服务人员应配置门卫、保安、维修工、环境卫生工以及客服人员等人员。配置标准的落实,有助于提高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小区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