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职工家属的定义视不同语境而不同:
1) 保险范畴:职工家属只包括职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 住房分配范畴:职工家属包括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
3) 劳动权益范畴:职工家属包括职工的配偶和子女。因此,是否包括子女取决于具体语境。
职工家属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企业或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医疗保障之外的额外保障措施,以减轻职工家属的医疗费用负担。通常包括职工家属的医疗费用补贴、大病保险、住院保险等。
这种补充医疗保障措施可以减轻职工家属在面对疾病和医疗费用时的经济压力,提高职工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