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且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士居住证条件;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从事文化艺术创作;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条件均可申请深圳市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办理完成后,可以通过深圳市政务服务网进行电子居住证的查看。具体步骤为:进入深圳市政务服务网,点击“居住证”一栏,输入个人身份信息进行登录,就可以看到电子版居住证信息。此外,也可以前往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大厅进行查询。需要提醒的是,电子居住证只有在办理相关事务时才能使用,不能代替实体居住证。
1.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4.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批结果。
5.办结。审核通过的居住证系统2个工作日内向市制证中心发送制证数据,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业务办结。
6.送达。3个工作日内证件流转到受理点或邮局,申领人可以凭受理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