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永居香港的人士可以根据香港政府的相关规定,申请将配偶过去。根据《配偶签证计划》(GEP),申请人需要证明与香港居民的婚姻关系,配偶在香港拥有稳定住址,并符合财政条件。
审批结果将根据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情况而定。这个签证允许非永久居民的配偶在香港居住、工作和享受福利,但不会自动转化为永居权。
对于这个问题来说通常情况下如果亲生父亲或者母亲是香港籍人士,无论是否婚生子女,孩子都是可以申请去香港定居的,需要公安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亲子鉴定以及公证各种身份证明材料,之后孩子可以随父母入籍香港,由父母在香港入境事务处提出申请。
1. 准备相关材料:需要提供原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一张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
2. 到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窗口咨询,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3. 根据要求,将原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并现场拍摄一张符合规定的彩色证件照片。
4. 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处理,通常需要几个工作日的时间。
5. 审核通过后,您可以到指定的窗口领取新的身份证。
希望能够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