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入职体检不合格标准有七个。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4、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5、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6、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7、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8、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9、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教师入职体检不合格是否会通知复查,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体检结果明显异常,比如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明显异常,或者肺部有阴影等,那么医院可能会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并会通知教师进行复查。但如果体检结果处于边缘状态,或者需要进一步确认,那么医院可能会要求教师进行复查。
另外,不同的地区和医院的规定也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可能不会通知复查,而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因此,具体是否会通知复查,还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医院的判断来决定。
总之,如果对自己的体检结果有疑问或者不确定是否需要复查,最好及时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医院咨询。
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历来都是受人尊重的。国家对新入职的教师是非常重视的,例行身体检查也是入职程序之一。据了解,教师入职体检不会查过往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