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年检规定及灭火器要求:
一、使用过的灭火器必须送到有灭火器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对灭火器进行检查,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二、灭火器不管是否使用过,超过出厂的保质期限时,必须送到灭火器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三、《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四、《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五、《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六、外观检查发现有筒体严重锈蚀、筒体严重变形、结构不合理、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等情况的灭火器必须作废品处理。
《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不同类型的灭火器年检时间也是不同的。具体而言,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干粉灭火器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0年,也就是干粉灭火器筒体的有效期为10年,另外一个方面,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也有有效期。按照国家建筑灭火相关规定: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干粉灭火剂的有效期是5年,但一般来说干粉灭火剂的更换期为1到2年。
通常灭火器在重新充装时,维修单位都会贴上灭火器的年检标签,也就是说多数情况下干粉灭火器在10年有效期内,每隔1-2年都需要重新充装干粉灭火剂。这两类有效期都是指灭火器从出厂之日起开始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