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期限是指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投资者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认购已指定的份额,这个时间通常是5年到10年。在认缴期限之内,投资者需要按照约定的比例缴纳出资款项,以便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果投资者没有按时认缴,他将失去资格成为合伙人。认缴期限的长短由有限合伙企业制定,一般需要考虑企业规模、项目周期以及投资者的实际情况等多种因素。因此,不同的有限合伙企业认缴期限是不一样的。
认缴资本制度始于2014年3月1日。2014年3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法修正案》,对认缴注册资本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法修正案》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不再验资。公司注册后,股东自认缴资本出资时间满两年的,公司应当依法验资并办理变更登记。
股东未实缴的股权可以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方式进行转让。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向公司补足出资。且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股权转让之后并不代表着其出资不实的责任会被免除。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