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是指将低保户在需要转诊就医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医疗机构的转诊手续办理。
2.低保转诊手续办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低保户能够及时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并且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3.具体的如下: a.低保户首先需要就诊于所在居住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等。
b.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到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诊治。
c.如果需要转诊,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会为低保户开具转诊凭证,包括转诊单和病历等相关材料。
d.低保户凭借转诊凭证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可以选择公立医院或合作医疗机构。
e.在就诊医疗机构,低保户需要将转诊凭证交给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会根据转诊凭证进行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办理。
f.低保户在就诊结束后,需要及时向所在居住地的民政部门或社区提交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材料,以便获得相应的费用报销。
g.民政部门或社区会对低保户提交的医疗费用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费用报销。
h.低保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继续在转诊医疗机构就诊,或者回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后续的治疗和随访。
总之,是为了确保低保户能够顺利进行医疗转诊,并享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
可享受的保障主要有:
1.物价补贴。
2.医疗救助
(1)一次性定额救助。
低保边缘户对象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家庭承担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
(2)特重大疾病救助。
(3)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指定用药报销比例。
3.临时救助。
低保边缘户申请临时救助的,可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高救助时效。
4.教育救助。
低保边缘户属于普通经济困难家庭,就读幼儿园每学期政府补助500元,补助学生学费及伙食费,学生升入高中按每人每学期850元发放助学金,补助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学生就读中职按每人每学期1000元补助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