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生产: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相关法规;分娩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分娩前连续缴纳9个月生育保险或分娩后连续缴纳12个月生育保险。
引、流产: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法规;分娩当月正常缴纳生育保险
待遇标准
生产当月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需要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诊断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
4、《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或
《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单》。
注:2、3、4项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需核对原件,系统中能查到电子版则无需提供。
申报流程
单位准备上述材料后,报送至区医保中心综合窗口,即时领取《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申领金额一个月左右发放至单位对公账户。
1、六里桥
2、夏家胡同
3、清河
4、宝盛里
5、清河小营
6、航天桥
7、紫竹桥
8、月坛
9、友谊宾馆
10、德胜门
11、北航
12、国展
13、健翔桥
14、岳各庄
15、定慧寺
16、双桥
17、四惠
18、东风桥
19、华堂
20、北苑
21、天通苑
22、天通苑西一区
23、天通苑北三区
24、农垦
25、育新小区
26、南店
27、和谐家园
28、流星花园
29、龙华园
30、回龙观大食堂
31、龙博苑
32、清华西门
33、体育公园
34、西二旗
35、呼家楼
36、五棵松
37、昌平
38、万润
39、方庄
40、天鑫家园
41、安河桥北
42、农展馆
43、良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