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公积金买房不够的部分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首先,可以选择贷款购房,即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房屋贷款,用贷款金额来弥补公积金不够的部分。
其次,可以考虑与亲友合买,即与他人共同购买房屋,分摊购房成本。
此外,还可以选择延缓购房计划,继续积累公积金或其他资金,以便在将来能够满足购房需求。
最后,也可以考虑选择其他适合自己的购房方式,如购买二手房或选择租房等。
总之,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可以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