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安全法,车辆在经过交通事故后,如果经过鉴定认定为已经达到报废标准,那么这辆车应当予以报废,并且不能再次上路行驶。 如果车主再次使用报废车辆上路,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并且有可能被处罚。如果交警部门已经认定一个车辆是报废摩托车,却将车辆返还给车主,则这是严重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所以,交警将报废车辆还返给车主是违规的。
如果交警认定摩托车为报废车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规,该车就应当进行报废处理。如果交警倡导环保,就应当把这些废旧车辆及时清理,而不应该在任何情况下违规将其返还给车主,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在交通运输领域,违规行为总是危害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法规,确保社会交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的交通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规定,交警如果认定一辆摩托车已经报废,需要将其注销并交付给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处置。如果交警将报废摩托车返还给车主而不是拆解企业,那么就违反了相关规定。这是因为报废摩托车已经无法正常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对其进行拆解并淘汰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很大意义。
因此,如果车主发现交警将其认定为报废的摩托车还返给自己,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