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生活用品自费购买的费用。
在押人员的生活费都由其亲友前往看守所充值或通过邮局汇款,由监管大队专人负责管理,被称为代管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查封、扣押、逮捕、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期间,被判决刑期的日数可以抵消在强制措施期间度过的日子。
因此,看守所刑拘一天可以抵刑期多少天,要看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抵消一天刑期的。但是如果是被判缓刑或是短期的轻罪,那么看守所刑拘一天抵刑期的天数会更多。总之,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看守所的代管金指的是看守所是对罪犯和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场所,在押人员伙食由国家负责,其生活条件并不优渥,日常生活用品需自费购买。如需给在押人员账户存钱,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前往看守所内勤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