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听证会是指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召开的一个会议,旨在收集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破产重整听证会是一个法律程序,由法院主持,与会者包括债权人、股东、职工代表等。在听证会上,各方可以就破产重整的方案进行讨论和表达自己的看法,也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和修改建议。
听证会的结果可以影响法院对破产重整方案的审批决策。这个程序旨在确保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根据提供的信息,破产重整听证会后法院受理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个别情况和法律规定。以下是相关的时间规定:
法院收到申请后,一般要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12。
如果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那么在异议期满后,法院应当在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2。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延长受理期限,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2。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破产重整听证会后,法院通常会在15日至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具体时间取决于是否有异议以及是否需要延长受理期限。
答 破产重整方案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1.破产再生:企业破产后,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进行重新组织和管理,以恢复其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