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医疗费用花费在0—4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85%;医疗费用在4万—8万元以下的可以报销90%;医疗费用在8万元以上的可以报销95%,并且在每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的限额为15万元。
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由农民自愿购买的,在申请入户调查后,根据入户调查结果,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相应的保费,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用于弥补新农合报销比例不足的医疗保险。其保障范围包括农民在医疗、住院、门诊、手术、特殊疾病等方面的费用报销,旨在满足农民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更高需求。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使用普通门诊年度补偿金额(100元)以后,全年发生未结报门诊医药费用的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门诊医药费用按照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不成限额为15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