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青岛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等工作。内设9个处室,下设10个管理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风险管理与内审处、会计处、贷款处、归集处、科技信息处、法律事务处、服务管理处,市南管理处、市北管理处、李沧管理处、崂山管理处、黄岛管理处、城阳管理处、即墨管理处、胶州管理处、平度管理处、莱西管理处。从业人员328人,其中,在编223人,非在编105人。
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100是指在青岛地区,参加公积金的个人每月缴存的基数为2100元。公积金是一种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支持。缴存基数是根据个人工资水平确定的,一般是工资的一定比例。在青岛地区,缴存基数为2100元意味着个人每月需要缴纳2100元的公积金,这样可以积累更多的住房资金,为购房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