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局不是平级单位。应急管理局是负责统筹和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机构,其职责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协调应急救援行动、监督应急物资管理等。消防救援局是负责火灾、事故抢险救援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政府机构,其职责包括扑救火灾、抢险救灾、安全检查等。消防救援局隶属于应急管理局,受应急管理局领导。
如遇应急管理局执法不合理情况,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投诉渠道、舆情监督和诉讼途径寻求解决。具体可采取投诉举报、提出参谋建议、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法律权益。同时,应积极加强自身法律素养和权利意识,以防止不合理执法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