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停车场的性质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改变。但是实际上,作为经营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普遍存在着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最主要的表现是在道路范围内的临时停车场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不一致。
有的归各区公安分局经营管理,有的归当地街道办事处经营管理,有的归停车场产权单位经营管理,造成了这些经营单位只管收钱,不考虑停车场地的投资兴建。有的产权单位甚至将社会停车场出租给专业运输单位,从而改变了社会停车场的性质。
地下室出料口的尺寸应根据使用需求灵活确定,一般建议保持在50cm x 50cm左右的大小,不只考虑出料的大小和速度,还需考虑与室内空间的平衡问题。同时,还应确保出料管道通畅,防止堵塞和积水等问题的发生。最后,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确保出料口位置合理,方便清洁和维护,并配备相关安全设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