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上海积分社保没有上限。具体来说,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等于或者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低于4倍的,积120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社保分计算方法如下:
1. 社保缴纳年限:在上海市由公司给个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一年,加3分。
2. 社保缴纳基数:
* 0.8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25分
* 1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50分
* 2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100分
* 3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120分
注:一年3分的年限分可以和社保基数加分同时积分。
在上海积分查询中,需要提交积分通知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领取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单:
持证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全市任一区人才服务中心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用户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网上打印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此外,新版的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单上有一个二维码,可以使用“上海人社”APP进行扫描,核实申请人积分信息。如果打印下来的积分通知单没有二维码,建议换成IE浏览器进行打印,若仍无法解决,可以到线下柜台进行打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员。